您好,歡迎來到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網站! 今天是
當前位置:首頁 > 海仲新聞 >>  2019年新聞

中國海仲副秘書長陳波博士應邀出席第四屆“前海法智論壇”

文章來源: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 發(fā)表時間:2019-11-02 16:46:21

2019年11月2日,由最高人民法院、中國法學會、國家司法文明協(xié)同創(chuàng)新中心支持,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、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、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國際商事法庭、最高人民法院“一帶一路”司法研究中心、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導,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、深圳市法學會、深圳市司法局、深圳市前海深港現(xiàn)代服務業(yè)合作區(qū)管理局主辦,由深圳前海合作區(qū)人民法院、深圳市貿促委、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承辦的第四屆“前海法智論壇——國際商事調解:國際經驗與中國實踐”在深圳舉辦。來自法律界、學術界、商務界等的二百余位嘉賓出席了本次論壇。

論壇開幕式由深圳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、深圳市法學會常務副會長梁增昌主持,深圳市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、深圳市法學會會長余新國,聯(lián)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秘書長安娜·茹班·布雷,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、二級大法官羅東川作開場致辭。


圖片


中國海仲副秘書長兼仲裁院副院長陳波博士受邀出席本次論壇,并以“構建多元糾紛解決機制,為當事人提供一攬子糾紛解決方案——《新加坡調解公約對機構的影響》”為題發(fā)表演講。該議題為“《新加坡公約》對機構的影響”,由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理事會理事、國際律師聯(lián)盟一帶一路分委會負責人、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上市調解中心理事葉淥主持。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(yè)談判研究院院長及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(xié)會主席羅偉雄,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秘書長莎拉·格里,海南國際仲裁院秘書長林寧波,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法律總監(jiān)、研究中心主任姚宏敏也發(fā)表了演講。陳波博士首先介紹中國海仲的多元化爭議解決機制的構建情況,具體講解中國海仲在“仲裁前的調解+仲裁”“仲裁中的調解”“委托調解”“行業(yè)調解+仲裁”四大模式下的實踐,提出當前中國海仲仲裁與調解相結合做法與《新加坡公約》對接后需要深入研究的問題。在問答環(huán)節(jié),陳波博士具體解釋了海事糾紛相對于一般商事糾紛而言其專業(yè)性更強,通過調解解決糾紛的成功率比較大的原因,并簡要列舉了調解員和仲裁員的區(qū)別。



常見問題

立案時應提交哪些材料?

2021-08-22

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只能受理海事海商案件么?

2021-08-22

如何起草仲裁條款

2021-08-22

海事仲裁可否對財產或證據進行保全?如何申請采取保全措施?

2021-07-27